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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家长殡仪馆就职劝学生换班 北京要求加强家长微信群管理

【侨报网讯】1月29日,有家长发微博称,自己就读于百色市实验小学三年级的孩子遭班主任老师蒋某某的区别对待,并称有多名学生常因做小动作、注意力不集中等错误而遭“打脸”、“脚踢”。

该家长称,蒋某某多次在家长群中推销自制红糖,并称红糖购买数量与孩子在校的“免罚金牌”领取相挂钩。

除直接的暴力行为,蒋某某还制止全班同学与犯错的学生说话,孤立学生实施冷暴力。

家长微信群聊中的截图显示,蒋某某不仅在语言上盛气凌人,嘲讽同学和家长,还拿学生的在校待遇威胁家长:“你责问我,我责问你小孩;你骂我,我骂你小孩!”;“你骂我,我是大人,心里承受得住;但我骂你小孩,就怕他是小孩,受不住哆。”

除此,家长的职业成为学生的“分级”标准,决定该老师对学生与家长的态度。聊天截图中,一位学生的父亲询问孩子是否被罚值日,蒋某某回复称“你是什么工作的?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你先回答,我再告诉你。”

在这名家长回复称自己是普通职员后,蒋某某回复:“我不懂他挨不挨值日,以后不见人,就去找呗。”

另一位在殡仪馆工作的家长爆料称,该老师看到自己职业时,称“我看到您女儿就会想到那个地方……我怎么去看她、去靠近她、关心她啊?”并希望家长将其孩子调离自己的班级。

遭到家长拒绝后,蒋某某又称,“你女儿又很胆小、内向……您说这样算不算影响她?如果您觉得没什么,那就不换呗。”

百色市实验小学的官网显示,蒋某某是该校一名“经验丰富,基本功扎实的语文教师”,还曾代表学校参加2015年右江区的送教下乡活动。

1月29日下午,每日人物获悉,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已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经教育局核实,网络爆料内容基本属实,并透露目前该班主任老师已被责成停职,纪委也已开始立案审查。

北京要求加强中小学APP、微信群管理

另据《北京晚报》报道,近年来微信家长群里的“潜规则”引发不少家长吐槽,北京市教委29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中小学APP、公众号、家长群,都列入规范整改范围。

北京市教委29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互联网群组内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批评或表扬学生,制造焦虑;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广告、求助、募捐、拼课等信息;要尊重学生隐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

文件指出,3月1日前,本市将对中小学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互联网公众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及其他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问题的,要立即停用、卸载APP、退订业务、解散群组、取消关注或注销公众账号,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报告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

被刷屏点赞占领的某家长群

北京市教委表示,中小学群组应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信息交流。群组创建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制定信息交流规则,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要按照群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分类管理。

其中,家校群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管理,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和成才观,学习交流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师生群由任课教师或社团教师管理,要充分体现为人师表,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家长群由家长委员会管理,要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学生群由学生负责人管理,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工作群由工作负责人管理,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另外,临时设立的群组,在任务完成后由创建者及时解散。

除了互联网群组之外,该文件也对中小学APP、公众账号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其中,进入校园的APP要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严控数量,防止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 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组织考试、竞赛、排名。要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中小学和区属教育机构公众账号,须经区教委备案审核后方可使用。市教委要求,要加强对公众账号信息内容审核,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内容,加强对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不鼓励学校、教师向学生、家长推荐校外公众账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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